承诺书
为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规范从教行为,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为此特向学校、家长和社会郑重承诺:
1.不将正常教学时间内应教授内容留到课后以此吸引学生参加其组织的有偿补课并从中获利;
2.不利用职务之便、诱导、暗示、动员或强迫学生参加有偿补课(含社会培训机构),并从中获利;
3.不以家属、亲友及他人名义违规开办补习班等从事有偿补课活动;
4.不因学生不参加有偿补课而不公正对待学生;
5.不利用节假日为学生进行有偿或变相有偿补课;
6.不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之外的机构或单位兼职取酬;
7.杜绝按照相关规定认定为有偿补课或违规兼职取酬的其他行为。
8.本人已知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中组发〔2013〕18 号)等文件的各项规定,并清楚了解各级组织部门关于严禁领导干部在企业违规兼职(任职)问题的纪律要求。如有违规,愿接受组织的任何处理。
承诺人:
年 月 日
(有偿补课、违规兼职取酬监督举报电话0539-7571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