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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第三十五中学教科研课题管理办法(暂行)
2025年03月11日   临沂第三十五中学网站 审核人: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和完善学校教科研课题的管理,使课题研究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校级以上课题研究的水平和质量,较好地发挥教科研对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学校办学水平,促进“科研兴师”和“科研兴校”,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凡有条件进行教育科学研究的教研组和教师个人,均可按本办法规定申报或承担校级以上研究课题。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教科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教育科研工作规划、组织、管理、指导、监督协调工作。

 长:孙静 宋伟

副组长:贾伟

 员:齐艳 鲍贵月 各科教研组长

学校教科室负责具体日常工作,教科室主任由齐艳兼任。

三、选题原则

1.课题的确定应遵循超前性、创造性和实效性等原则。针对初中教育中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从本地本校的实际出发,围绕初中教育的目标、管理、课程、教材、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组织形式以及考试、评价等方面,进行改革和实验研究。教师选题应根据本人的基础和已有的条件,力所能及,应先选择那些范围较小的,较容易解决的问题,易出成果的课题,应尽量和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密切结合。

2.教师可从本人的教育教学实践和学校教育教学及其管理工作急需解决的问题确立课题,进行研究也可当年临沂市教科院公布的科研规划课题指南或学校承担的市级课题的子课题选题研究。

3.少数由学校或市级以上教育部门下达课题,指令有关青年教师进行研究。

四、课题申报

1.申报程序按照个人——课题组(教研组)——学校三级逐级向上申报,按照下列程序进行:①教师首先确定本人的研究内容(课题题目),填写《临沂第三十五中学教师研究课题申报书》报所在课题组(教研组)。②各课题组(教研组)汇总、审阅,报学校教科室审核,获准立项后备案。

2.—申报人在同—时间内一般不得申报两项研究课题。

3.每个课题原则上由一人负责承担,课题较大可成立课题组,设课题组长一人主持人,负责研究工作。

五、课题管理

1.教师申报课题凡申请市级课题的,必须主持过校级或以上课题;申请省级课题的,必须主持过市级或以上课题。省、市级课题的申报,经教研组初审后报教科室审核批准再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立项。

2.课题实施过程中,课题组成员需按照研究计划开展研究工作,定期汇报研究进展情况。学科教学方面的研究课题,每学期至少上—节汇报课,展示交流研究的情况。

3.课题研究时限一般为一年。课题结题时需提交《课题结题报告》和相关研究成果材料,经教科室组织专家评审后方可结题。

4.主持的课题不能按时结题的,不得申报同级或更高级别的课题。

 

附:名额分配

教研组

集体

个人

语、数、英

2-3项

2-3项

物、政、史、地、生、体

1-2项

1-2项

化、音、美、信

1项

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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